国民经济行业与职业分类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职业分类】
行业分类就是有规则的按照一定的科学依据,对从事国民经济生产和经营的单位或者个体的组织结构体系的详细划分,如林业,汽车业,银行业等。
(一),国民经济分行业分类
(1)农、林、牧、渔业;
(2)采矿业;
(3) 制造业;
(4)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5)建筑业;
(6)批发与零售业
(7)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7)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8) 批发和零售业;
(9) 住宿和餐饮业;
(10) 金融业;
(11) 房地产业;
(12)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3)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14)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15)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16) 教育;
(17)卫生和社会工作;
(18)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19)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20) 国际组织
(二),职业分类
职业是参与社会分工,利用专门的知识和技能,为社会创造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获取合理报酬,作为物质生活来源,并满足精神需求的工作。
职业分类是以工作性质的同一性为基本原则,对社会职业进行的系统划分与归类。所谓工作性质,即一种职业区别于另一种职业的根本属性,一般通过职业活动的对象、从业方式等的不同予以体现。
我国的职业分类结构包括四个层次,即大类、中类、小类、和细类,依次体现由大到小的职业类别。
细类作为我国职业分类结构中最基本类别,即职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将我国社会职业归为8个大类,66个中类,413个小类,1838个职业。
八个大类分别是:
第一大类:国家机关、党群组织、企业、事业单位负责人;
第二大类:专业技术人员;
第三大类: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
第四大类:商业、服务业人员;
第五大类:农、林、牧、渔、水利业生产人员;
第六大类:生产、运输设备操作人员及有关人员;
第七大类:军人;
第八大类:特殊职业的其他从业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