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志愿填报指南(3)行业规划影响志愿填报:行业类王牌院校!
1990年以前,全国60多个部委直属(还有厅、局、办、社、署、公司等,以下称部委属)高校一共368所,其中教育部直属高校35所。这368所高校中,大多数是本科院校(多数是一本,少数是二本,没有三本),少部分是专科院校。
能成为部委直属高校,一般来说,不是国家重点院校就是部委重点院校,除了部分被合并的以外,大多数保留。随着国家“211工程”的实施,这300多所部委属高校开始进行分化重组,以下是原62个部委所属的368所高校归属汇总:
一、航天部:共11所,归国防科工委直属4所:
1、哈尔滨工业大学(“985,211工程”)
2、北京航空航天大学(“985,211工程”)
3、西北工业 大学(“985,211工程”)4、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11工程”)。
划归省市直属7所:
1、南昌航空学院(今南昌航空大学;
2、沈阳航空学院(今沈 阳航空航天大学;
3、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
4、华北航天工业学院(今北华航天工业学院
5、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6、桂林航天工业高等专科学校(桂林航 空工业学院)
7、西安航空技术高等专科学校
二、民用航空总局:部委直属3所:
1、中国民用航空学院(今中国民航大学);
2、中国民用飞行学院(今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
3、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
三、兵器工业总公司:共8所:
归国防科工委2所:
1、北京理工大学(“985,211工程”);
2、南京理工 大学(“211工程”)。
划归省市直属6所:
1、长春光学精密机械学院(长春理工大学
;2、华北工学院(中北大学);
3、西安工业学院(今西安工业大 学);
4、沈阳工业学院(沈阳理工大学 );
5、重庆工业管理学院(今重庆理工大学);
6、包头职业技术学院
四、电子工业部:共5所:
归教育部直属2所:
1、电子科技大学(985,211工程)
2、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211工程)。
归省市直属3所:
1、杭州电子工业学院(今杭州电子科技大学)
2、桂林电子工业学院(今桂林电子科技大学)
3、北京信息工程学院(现合并 于北京信息科技大学)
五、地质部:共5所:
归教育部直属1所:中国地质大学(211工程)。
并入教育部直属高校2所:
1、长春地质学院(入吉林大学)
2、西安地质学院(入长安大学)。
归省市直属2所:
1、成都地质学院(成都理工大学)
2、河北地质学院(石家庄经济学院)
六、纺织部:共9所:
归教育部直属1所:东华大学(211工程)。
归省市直属8所:
1、天津纺织工学院(天津 工业大学)
2、苏州丝绸工学院(合并入苏州大学)
3、西北纺织工学院(今西安工程大学)
4、浙江丝绸工学院(浙江理工大学)
5、北京服装学院
6、郑州纺织 工学院(中原工学院)
7、武汉纺织工学院(今武汉纺织科技大学)
8、南通工学院(原南通纺织学院,现合并入南通大学)
七、水利电力部:共16所
归教育部直属1所:华北电力大学(211工程)。
并入教育部直属高校3所:
1、武 汉水利电力大学(入武汉大学)
2、北京电力经济学院(入华北电力大学)
3、北京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入北京交通大学)。
归省市直属12所:
1、东北电力大学
2、葛州坝水利电力学院(现合并入三峡大学)
3、长沙电力学院(现合并入长沙理工大学)
4、上海电力学院(现上海电力大学)
5、太原电力高等专科学校(组建山西大学工程学院)
6、沈阳电力高等专科学校(组建沈阳工程学院)
7、长春水利电力高等专科学校(组建长春工程学院)
8、南京电力高等专科学校(组建南京工程学院)
9、 山东电力高等专科学校
10、郑州电力高等专科学校
11、西安电力高等专科学校
12、重庆电力高等专科学校
八、水利部:共5所
归教育部直属1所:河海大学(211工程)。
并入教育部直属高校1所:常州水电机械制造职工大学(入河海大学)。
归省市直属3所:
1、华北水利水电学院
2、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
3、南昌水利水电高等专科学校 (今南昌工程学院)
九、石油部:共12所:
归教育部直属1所:中国石油大学(211工程)。
归省市直属11所:
1、大庆石油学院 (今东北石油大学)
2、西安石油学院(今西安石油大学)
3、江汉石油学院(现合并入长江大学)
4、抚顺石油学院(辽宁石油化工大学)
5、江苏石油化工学 院(今常州大学)
6、北京石油化工学院
7、承德石油高等专科学校
8、广东石油化工高等专科学校(广东石油化工学院)
9、胜利油田师范专科学校(今中国石油 大学胜利学院)
10、西南石油学院(今西南石油大学)
11、新疆石油学院(中国石油新疆培训中心)
十、化工部:共10所:
归教育部直属1所:北京化工大学(211工程)。
归省市直属9所:
1、南京化工大学 (现合并入南京工业大学)
2、郑州工学院(现合并入郑州大学)
3、青岛化工学院(青岛科技大学)
4、沈阳化工学院(今沈阳化工大学)
5、武汉化工学院(武 汉工程大学)
6、吉林化工学院
7、南京动力高等专科学校(并入南京师范大学)
8、连云港化工高等专科学校(并入淮海工学院)
十一、煤炭部:共15所:
归教育部直属1所:中国矿业大学(211工程)。
归省市直属14所:
1、阜新矿业学 院(辽宁工程技术大学)
2、山东矿业学院(山东科技大学)
3、西安矿业学院(西安科技大学)
4、焦作矿业学院(河南理工大学)
5、山西矿业学院(现合并入 太原理工大学)
6、淮南矿业学院(安徽理工大学)
7、华北煤炭医学院(组建河北联合大学)
8、河北煤炭建筑工程学院(现并入河北工程大学)
9、中国煤炭经 济学院(山东工商学院)
10、湘潭矿业学院(组建湖南科技大学)
11、黑龙江矿业学院(黑龙江科技学院)
12、淮北煤炭师范学院(今淮北师范大学)
13、 鸡西煤炭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并入哈尔滨医科大学)
14、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十二、冶金部:共14所:
归教育部直属2所:1、北京科技大学(211工程)、2、东北大学(985,211 工程)。
并入教育部直属高校1所:沈阳黄金学院(入东北大学)。
归省市直属11所:
1、西安冶金建筑学院(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2、武汉钢铁学院(武汉科技 大学)
3、鞍山钢铁学院(今辽宁科技大学)
4、江西矿冶学院(先后更名马鞍山钢铁学院、先后更名华东冶金学院、安徽工业大学)
5、包头钢铁学院(今内蒙古 科技大学)
6、青岛建筑工程学院(青岛理工大学)
7、本溪冶金高等专科学校(今辽宁科技学院)
8、长春工业高等专科学校(现长春工业大学)
9、沈阳工业高 等专科学校(组建沈阳大学)
10、重庆工业高等专科学校 (组建重庆科技学院)
11、哈尔滨工程高等专科学校(组建黑龙江工程学院)
十三、有色金属公司:共10所:
归教育部直属1所:中南大学(211工程)。
归省市直属9所:
1、昆明工学院 (昆明理工大学)
2、北京冶金机电学院(北方工业大学)
3、长春师范学院
4、南方冶金学院(江西理工大学)
5、桂林冶金地质学院(桂林理工大学)
6、吉 林电气化高等专科学校(并入北华大学)
7、长春建筑高等专科学校(组建长春工程学院)
8、浙江经济高等专科学校(组建嘉兴学院)
9、长沙工业高等专科学校(并入中南大学)
十四、机械部:共20所:
归教育部直属2所: 1、湖南大学(985,211工程) 2、合肥工业大学(211工程)。
并入教育部直属高校2所:吉林工业大学(入吉林大学) 武汉汽车工业大学(入武汉理工大学)。
归省市直属16所:
1、江苏 理工大学(原镇江农机学院,现并入江苏大学)
2、东北重型机械学院(燕山大学)
3、陕西机械学院(西安理工大学)
4、上海机械学院(上海理工大学)
5、沈 阳工业大学
6、哈尔滨理工大学(原哈尔滨电工学院与哈尔滨科技大学合并)
7、甘肃工业大学(并入兰州交通大学)
8、洛阳工学院(原洛阳农机学院,现合并入 河南科技大学)
9、太原重型机械学院(太原科技大学)
10、北京机械学院(现合并入北京信息科技大学)
11、湖北汽车工业学院
12、沈阳理工大学
13、湘 潭机电高等专科学校(合并组建湖南工程学院)
14、郑州工业高等专科学校(合并组建河南工业大学)
15、南京机械高等专科学校(合并组建南京工程学院)
16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
十五、交通部:共10所:
部委直属1所:大连海事大学(“211工程”)。
并入教育部直属高校3所:
1、西安 公路交通大学(入长安大学)
2、武汉交通科技大学(入武汉理工大学)
3、南京交通高等专科学校(入东南大学)。
归省市直属6所:
1、上海海运学院(上海海事大学)
2、长沙交通学院(现合并于长沙理工大学)
3、南通医学院(现合并于南通大学)
4、重庆交通学院(重庆交通大学)
5、济南交通高等专科学校(山东交通学 院)
6、广州航海高等专科学校
十六、轻工部:共8所:
归教育部直属1所:江南大学(211工程)。
并入教育部直属高校1所:中央工艺美术学 院(入清华大学)。
归省市直属6所:
1、天津轻工业学院(天津科技大学)
2、西北轻工业学院(陕西科技大学)
3、北京轻工业学院(合并于北京工商大 学)
4、景德镇陶瓷学院
5、郑州轻工业学院
6、大连轻工业学院(大连工业大学)
十七、铁道部:共10所:
归教育部直属2所:1、西南交通大学(211工程)2、北京交通大学(211工 程)。
并入教育部直属高校3所:
1、长沙铁道学院(入中南大学)
2、上海铁道大学(入同济大学)
3、南京铁道医学院(入东南大学)。
归省市直属5所:
1、 大连铁道学院(大连交通大学)
2、兰州铁道学院(兰州交通大学)
3、华东交通大学
4、石家庄铁道学院(石家庄铁道大学)
5、苏州铁道师范学院(合并于苏州 科技学院)
十八、建设部:共8所:
并入教育部直属高校4所:
1、重庆建筑大学(入重庆大学)
2、西北建筑工程学院(入长安大学)
3、武汉城市建设学院(入华中科技大学)
并入国防科工委直属高校1所:哈尔滨建筑大学(并入哈尔滨工业大学)。
归省市直属3所:
1、沈阳建筑工程 学院(沈阳建筑大学)
2、南京建筑工程学院(合并于南京工业大学)
3、苏州城市建设环境保护学院(合并于苏州科技学院)
十九、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共6所)
1、重庆建筑高等专科学校(并入重庆大学)建材局: 共5所:归教育部直属1所:武汉理工大学(“211工程”)并入教育部直属高校1所:上海建材学院(入同济大学)。
归省市直属3所:
1、西南工学院(现合 并于西南科技大学)
2、山东建材工业学院(合并济南大学)
3、洛阳工业高等专科学校(洛阳理工学院)、洛阳工业高等专科学校(洛阳理工学院)
二十、农业部:共13所:
归教育部直属4所:
1、中国农业大学(211工程)
2、南京农业大学(211工 程)
3、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11工程)
4、华中农业大学(211工程)。
归省市直属9所:
1、沈阳农业大学
2、华南农业大学
3、东北农业大学
4、西南农 业大学 (并入西南大学)
5、华南热带作物农业大学(合并海南大学)
6、上海水产大学(上海海洋大学)
7、石河子大学(211工程,新疆建设兵团直属)
8、大连水产 学院(大连海洋大学)
9、塔里木农垦大学(塔里木大学)
二十一、林业部:共7所:
归教育部直属2所:1、北京林业大学(211工程)2、东北林业大学(211工 程)。
并入教育部直属高校1所:西北林学院(入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部委直属1所:南京森林高等专科学校(南京森林警察学院)。
归省市直属3所:
1、南京林业大学
2、中南林学院(中南林业科技大学)
3、西南林学院(西南林业大学)
二十二、卫生部:共11所:
并入教育部直属高校9所:
1、北京医科大学(入北京大学)
2、上海医科大学(入于复旦大学)
3、中山医科大学(入中山大学)
4、华西医科大学 (入四川大学)
5、同济医科大学(入华中科技大学)
6、湖南医科大学(入中南大学)
7、白求恩医科大学(入吉林大学)
8、山东医科大学(入山东大学)
9、 西安医科大学(入西安交通大学)。
部委直属1所:中国协和医科大学(“211工程”)。
归省市直属1所:中国医科大学
东齐鲁西华西北协和南湘雅。
二十三、药监局:共2所:
归教育部直属1所:中国药科大学(211工程)。
归省市直属1所:沈阳药科大学
二十四、中医药管理局:共3所:
归教育部直属1所:北京中医药大学(211工程)。
并入教育部直属高校1所:北京针灸骨伤学院(入北京中医药大学)。
归省市直属1所:广州中医药大学
二十五、外经贸部:共4所:
归教育部直属1所: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11工程)。
并入教育部直属高校1所:天津外贸学院(入南开大学)。
归省市直属2所:
1、上海外贸学院(现上海对外贸易学院)
2、广州外贸学院(现并入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二十六、财政部:共7所:
归教育部直属2所:1、上海财经大学(211工程)2、中央财经大学(211工 程)。
并入教育部直属高校2所:1中南财经大学(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中央财政管理干部学院(入中央财经大学)。
归省市直属3所:
1、东北财经大
2、江西财经大学
3、山东财政学院(组建山东财经大学)
二十七、中国人民银行:共12所:
归教育部直属1所:西南财经大学(211工程)。
并入教育部直属高校3 所:
1、 中国金融学院(入对外经贸大学)
2、湖南财经学院(入湖南大学)
3、陕西财经学院(入西安交通大学)
归省市直属8所:
1、保定金融高等专科学校(今河北金 融学院)
2、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
3、哈尔滨金融高等专科学校(今哈尔滨金融学院)
4、上海金融高等专科学校(今上海金融学院
5、南京金融高等专科学校 (并入南京审计学院)
6、武汉金融高等专科学校(组建湖北经济学院)
7、广州金融高等专科学校(今广东金融学院)
8、哈尔滨投资高等专科学校(今中国建设 银行哈尔滨培训中心)
二十八、文化部:共10所:
归教育部直属3所:1、中央音乐学院(211工程)2、中央美术学院3、中央戏剧学院。
归省市直属7所:
1、中国美术学院
2、上海音乐学院
3、上海戏剧学院
4、北京电影学院
5、中国音乐学院
6、中国戏曲学院
7、北京舞蹈学院
二十九、商业部:
归省市直属11所:
1、杭州商学院(浙江工商大学)
2、黑龙江商学院(哈尔滨商业大学)
3、 北京商学院(合并于北京工商大学)
4、天津商学院(天津商业大学)
5、郑州粮食学院(郑州工程学院,后合并组建河南工业大学)
6、武汉食品工业学院(武汉 工业学院)
7、北京物资学院
8、南京经济学院(南京财经大学)
9、重庆商学院(合并于重庆工商大学)
10、兰州商学院
11、四川烹饪高等专科学校(组建四川旅游学院)
三十、国家体委:共7所:
部委直属1所:北京体育大学(211工程)。
归省市直属6所:
1、上海体育学院
2、成都体育学院
3、武汉体育学院
4、广州体育学院
5、沈阳体育学院
6、西安体育学院
三十一、司法部:共6所:
归教育部直属1所:中国政法大学(211工程)
并入教育部直属高校2所:
1、中南政 法学院(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11;
2、中央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入中国政法大学)211;
归省市直属3所:
1、西南政法大学
2、华东政法学院(华东政法 大学)
3、西北政法学院(西北政法大学)
三十二、气象局:3所
归省市直属3所:
1、北京气象学院
2、南京气象学院 (前二合并成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3、成都气象学院 (成都信息工程学院)
三十三、劳动部:共2所:
并入教育部直属高校1所:劳动人事学院(入中国人民大学)985;
归省市直属1所: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学院(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
三十四、国家测绘局:1所
并入教育部直属高校1所:武汉测绘科技大学(并入武汉大学)985
三十五、邮电部:共6所:
归教育部直属1所:北京邮电大学(211工程)。
并入教育部直属高校1所:长春邮电 学院(入吉林大学)985;
归省市直属4所:
1、南京邮电大学
2、重庆邮电学院(重庆邮电大学)
3、西安邮电学院(西安邮电大学)
4、石家庄邮政高等专科 学校(石家庄邮电职业技术学院)
三十六、中国船舶总公司:共3所;
归国防科工委1所:哈尔滨工程大学(“211工程”)。
归省市直属1所:
1、华东船舶工业学院(江苏科技大学)
2、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
三十七、中国核工业总公司:3所
归省市直属3所:
1、中南工学院(南华大学)
2、华东地质学院(东华理工大学)
3、苏州医学院(并入苏州大学)
三十八、国家审计署:1所
归省市直属1所:南京审计学院(现南京审计大学)
三十九、国家税务局:1所
归省市直属1所:长春税务学院(吉林财经大学)
四十、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归省市直属1所:中国计量学院(现中国计量大学)
四十一、国家旅游局:2所
归省市直属2所:
1、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
2、上海旅游高等专科学校(并入上海师范大学)
四十二、国家出版总署:2所
归省市直属2所:
1、北京印刷学院
2、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并入上海理工大学)
四十三、国家供销总社:2所
归省市直属2所:
1、山西财经大学
2、安徽财贸学院(安徽财经大学)
四十五、民政部:1所
归省市直属1所: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
四十六、统计局:1所
归省市直属1所:西安统计学院(并入西安财经学院,现西安财经大学)
四十七、包装中公司:1所
归省市直属1所:株洲工学院(湖南工业大学)
四十八、烟草总公司:1所
并入中科院直属1所:合肥经济技术学院(中国科技大学)985
四十九、国家地震局:1所
部委直属1所:防灾技术高等专科学校(防灾科技学院)
五十、外交部:1所
部委直属1所:外交学院
五十一、国家民委:6所
部委直属6所:
1、中央民族大学(“985,211工程”)
2、大连民族学院
3、中南民族大学;
4、西南民族大学
5、西北民族大学
6、西北第二民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
五十一、司法部:1所
部委直属1所:中央司法警官学院
五十二、公安部:4所
部委直属4所:
1、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2、中国刑事警察学院
3、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
4、铁道警官高等专科学校
五十三、新华社:1所
部委直属1所:新华社干部进修学院(新华社培训中心——中国新闻学院)
五十四、团中央:1所
部委直属1所:中国青年政治学院
五十五、国务院侨务办公室:2所
部委直属2所:
1、暨南大学(“211工程”)
2、华侨大学
五十六、安监局:1所
部委直属1所:华北科技学院
五十七、海关总署:1所
部委直属1所:上海海关高等专科学校(上海海关学院)
五十八、总装备部:1所
部委直属1所:长沙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五十九、中央办公厅:1所
部委直属1所:北京电子科技学院
六十、中华人民共和国总工会:1所
部委直属1所:中国劳动关系学院
六十一、中科院:3所
部委直属3所:1.中国科学技术大学(“985,211工程”)
2.中国科学院大学
3.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
部属院校名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部门(单位)直属高等学校,简称“中央部属高校”,主要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成部门及其直属机构在全国范围内直属管理一批高等学校,目的是在探索改革上先走一步,在提高教学、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方面发挥示范和引导作用。
中央部属高校现已基本覆盖入选“双一流”等国家战略项目。中央部属高校因此被称为“中国大学的先行军和领导者”。
一,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76所)
二,其他的部属高校有41所
这些部属院校大多拥有自己独特的优势,毕竟能保留下来的部属院校都不简单。很多单位只有一所部属院校,教育拨款自然是不会短缺。这些部属院校中拥有17所双一流院校,其中7所985高校,6所211高校,还有4所是2017年新晋双一流的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外交学院,北京协和医学院,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①】工信部直属高校总共7所:
其中4所985高校分别是哈尔滨工业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西北工业大学。
3所211高校分别是南京理工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并且这3所高校都是小985高校。这7所高校就是所谓的工信七子,以前归属国防科工委也被称为国防七子!
【②】国家民委直属高校总共6所,其中中央民族大学是985高校。
【③】公安部直属院校5所,其中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在2017年进入了双一流。另外的中国刑警学院,中国人民警察大学,南京森林警察学院,铁道警察学院整体收分并不高。有志于进入公安部门的,可以选择公安部直属院校,通过公安联考的几率相当大!
【④】中国民航总局直属院校3所,中国民航大学,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
其中广州的这所高校只是高职级别,特别适合捡漏。有志于航空事业的,可以选择民航总局直属院校,但是对于身体条件要求比较高。
【⑤】应急管理部两所直属院校分别是中国消防救援学院以及华北科技学院,另外国家地震局的直属院校防灾科技学院,事实上也是归属应急管理部管辖。
2021年5月底,防灾科技学院和华北科技学院已经挂上了应急管理大学(筹)的招牌。事实上在2020年以这两所学校加上中国消防救援学院当时计划筹建中国应急管理大学,但是国字号高校批下来很不容易!
【⑥】其余的各大部委基本上都是拥有一所或者两所高校,拥有自己独特的行业优势。例如海关总署直属的上海海关学院,全国妇联直属的中华女子学院,中华全国总工会下属的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司法部直属的中央警官干部学院,外交部直属的外交学院,都是性价比特别高的学校。还有一部分就不再推荐了,不是性价比不高,而是写不出来!